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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发端的“第一炮”

来源:黄世喆 [大] [小] 2026-09-23

1939年9月,在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四次会议上,左舜生、张君劢、章伯钧等三个党派(青年党、国家社会党、第三党)领袖领衔提出了《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这是抗战以来第一次以提案的形式提出“结束党治”,代表了广大人民的要求,是对国民党一党专制要害的一击。

一

宪政问题是实现民主政治的根本问题。当时各在野党派(包括中共及中间党派)及人民经常提出的言论、出版、结社自由、人身自由(废除特务)、党派的合法地位等等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宪政的实施。一般认为,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主要指‌抗日战争时期‌(1939年9月至1940年9月)中共和中间党派共同发起‌的争取民主政治的群众运动,核心是要求国民党结束一党专政、实施宪政。但也有观点认为,国民党才是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的发起者。因此,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酝酿及发起的经过。

早在1939年2月国民参政会一届三次会议召开时,多项要求加强民主建设的议案提交大会讨论。其中,周览等51名参政员(包括马君武、钱端升、黄炎培、罗文干、张澜、吴玉章、张君劢、李璜、曾琦、孔庚、左舜生、沈钧儒、褚辅成、张申府、邹韬奋、罗隆基、傅斯年等)联名提出的《提请确立民主法治制度以奠定建国基础案》得以通过。该案提出“应以民主法治为基础”,要求政府行动应法律化、政府设施应制度化、政府体制应民主化,直接触及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实乃酝酿发起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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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2月24日,《新华日报》第2版全文报道,在国民参政会一届三次会议上,一致通过了周览等51名参政员提出的《提请确立民主法治制度以奠定建国基础案》

1939年9月9日至18日,‌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在重庆召开。这次会议的提案集中在巩固党派团结、保障各党派合法地位和实行宪政等方面。面对国民党实行《限制异党活动办法》等形势,中共参政员陈绍禹、董必武等联络各中间党派参政员提出了《请政府明令保障各抗日党派合法地位案》,主要内容是提出由国民党明令保障各抗日党派之合法权利,取消各种所谓防制“异党”活动办法,严令禁止借口所谓“异党”党籍或思想问题压迫人民。同时,青年党参政员左舜生、国社党参政员张君劢、第三党参政员章伯钧也联络其他参政员,提出《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说明了实施宪政的五点理由和三项办法。张君劢、左舜生、章伯钧还联络各参政员提出《改革政治以应付非常局面案》,指出“扶危救急之道”,一是“立即结束党治,实行宪政,以求全国政治上之彻底开放”,二是“立即成立举国一致之战时行政院,以求全国行政上之全盘改革。”此外,职教社参政员江恒源领衔提出《为决定立国大计解除根本纠纷谨提具五项意见建议政府请求采纳施行案》,救国会参政员张申府领衔提出《建议集中人才办法案》,救国会参政员王造时领衔提出《为加紧精诚团结以增强抗战力量而保证最后胜利案》。(参见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著《中国民主同盟史》,华文出版社2024年4月第1版)蒋介石一看情形不对,为了向人们作出民主姿态、争取舆论主动,便让年长的国民党参政员孔庚领衔提出不到一百字的《请政府遵照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案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开始宪政案》,以应对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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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18日,《新华日报》第2版报道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开幕

由于这七个提案不同程度涉及宪政问题,遭到了国民党右翼参政员的反对。经过审查委员会两天一夜的激烈争论,七案合并审查‌,最后大会通过了合并后的决议案,即《请政府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实行宪政决议案》。正因为这个决议案是在孔庚领衔提出的提案基础上形成的,因此有观点认为孔庚的这个提案才是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发端的“第一炮”。《国民参政会第四次大会议事记录》的顺序也是如此:(1)孔庚(领衔)等59人的《请政府遵照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案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开始宪政案》;(2)陈绍禹(领衔)等26人的《请政府明令保障各抗日党派合法地位案》;(3)左舜生、张君劢、章伯钧(领衔)等36人的《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

最终,参政会于9月18日通过明令政府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还通过了“全国人民除汉奸外,在法律上其政治地位一律平等”等决议,并由议长指定参政员若干人组织宪政期成会。也就是说,蒋介石不但接受了相关决议案,而且还指定黄炎培、张君劢等19名参政员组成宪政期成会(后增加章伯钧等6人),协助政府促成宪政。正是从这个角度上,有观点认为蒋介石及其领导的国民党才是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的发起者。

那么,孔庚的提案是否是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发端的“第一炮”?国民党是否是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的发起者?

二

所谓“第一炮”的“第一”,既有“最早”的意思,更有“最重要”的含义。而我们在此想强调的是后者。不妨看看有关‌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的相关记载和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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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韬奋的《抗战以来》

邹韬奋在《第一届国民参政会亲历记》(原载邹韬奋《抗战以来》,1941年香港《华商报》)中首先提到的是孔庚的提案:

“陪客”方面由孔庚先生领衔提出,内容在各提案中最简单,全文如下:“谨按政府遵照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原已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并经积极筹备。嗣以抗战军兴,致陷停顿,惟抗战军事,攸赖长期努力,建国工作,必须同时进展,爰提前大会建议政府,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开始宪政。”

接着邹韬奋评论道:

这提案短短不到100字,据我在国民参政会中所见,除了陈嘉庚先生在第二次大会中所提的轰动一时的“官吏该和平者以汉奸论”的一句话说尽了提案全文以外,这个提案可算是最短的了,但虽短而重要,因为它立于“主人”的地位郑重指出了民主政治的实现不但有关“建国工作”,而且有关“抗战军事”,这实在是非常宝贵的指示。

也就是说,邹韬奋强调孔庚提案的重要性是基于两点:一是该提案代表的是作为“主人”的国民党发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二是提出“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开始宪政”。虽然提案短短不足百字,核心内容其实就是标题,但由于“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开始宪政”是民心所向,所以“非常宝贵”。

虽然孔庚的提案在字数方面仅次于陈嘉庚轰动一时的“官吏该和平者以汉奸论”的一句话提案,但其内容能否也如陈案那么重要呢?从文本上看,孔庚的提案也说了,“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原已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因此孔庚只不过顺水推舟,提出该召集国民大会了。至于召开了国民大会,制定了宪法,是不是就可以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实施宪政了呢?邹韬奋也认为不见得(参见邹韬奋《今年国庆与推动实施宪政的努力》,原载《全民抗战》第91期,1939年)。所以,邹韬奋对孔庚提案的高度评价,与其说恰如其分,不如说是带着美好的愿望而寄予的厚望。至于认为孔庚提案“郑重指出了民主政治的实现不但有关‘建国工作’,而且有关‘抗战军事’”,则是带着感情色彩过度解读了。

邹韬奋在评价了孔庚提案之后写道:

在国民参政会第四次大会中,由抗日各党派提出的有关宪政的提案有7个之多,其中有国民党的“陪客”提的,有共产党的“来宾”提的,有青年党、国社党及第三党的“来宾”共同提出的,有救国会派的“来宾”提的,有职业教育派的“来宾”提的,表现了抗日各党派对于宪政的一致要求。这7个提案的题目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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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19日,《新华日报》第2版有关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的报道《召集国民大会,促进实行宪政》

邹韬奋把国民党孔庚提案排第一,中共陈绍禹提案排第二,青年党左舜生、国社党张君劢、第三党章伯钧联名提案排第三,职教社江恒源提案排第四,救国会张申府提案排第五……虽然按惯例有其合理性,《国民参政会第四次大会议事记录》的顺序也是如此,但从重要性来看,左、张、章提出的“结束党治、立施宪政”的提案最重要。因为邹韬奋也点明了中心主题,即七个提案的内容是“抗日各党派对宪政的一致要求”(尽管各提案的具体情况不一)。

左舜生、张君劢、章伯钧领衔提出《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其“结束党治、立施宪政”的主张是有由来的。早期的青年党以国家为本位,反对共产主义的阶级本位与国际主义。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青年党在同年7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保持独立,强调“一面反共,一面反对党治”。国社党则是张君劢、张东荪等人不满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为谋求社会改良而在1934年7月成立的。国社党主张“绝对的爱国主义”、“修正的民主政治”和“渐进的社会主义”,认为“治国之原则,在废除一党专政,而代之以举国之一致政府”。第三党(前身是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则是由一部分国民党左派领导人和一部分脱离了组织关系的共产党人以及一部分爱国知识分子共同酝酿组建的。抗战全面爆发后,第三党提出了“提前召集国民代表大会,实现最低限度之民主政治”等八大政治主张。

具体到左、张、章的提案《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邹韬奋也对其内容作了深入分析——

第一部分是理由,第二部分是办法。理由共分五点:第一点着重政治改革,指出“要以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为第一义”。第二点注重应付敌伪,指出:如不毅然结束党治,则……前途演变,至堪忧虑。”第三点注重宪政与抗战的关系,指出:“藉口抗战而谓宪政未可立即施行者,其理由自不成立。”第四点注重政府应对全国国民负责,指出“在现行党政之下,政府仅能对党负责,对全国国民几无责任之可言。”第五点注重巩固团结,避免摩擦。办法分三项:(一)由政府授权国民参政会本届大会,推选若干人,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以制定一可使全国共同遵守之宪法;(二)在国民大会未召集以前,行政院暂对国民参政会负责,省县市政府分别暂对各级临时民意机关负责’(三)于最短期内,颁布宪法,结束党治,全国各党各派一律公开活动,平流并进,永杜纠纷,共维国命。

另外,张君劢、左舜生、章伯钧等还提出《改革政治以应付非常局面案》。该提案与前一提案不同的是,不再是左舜生排第一,而是张君劢排第一,说明更多地代表了国社党的意见。该提案提出二个具体的主张;第一,立即结束党治,实行宪政,以求全国政治上之彻底开放。第二,立即成立举国一致之战时行政院,以求全国行政上之全盘改革。该提案认为这两件事是“今日扶危救急之道”。这实际上与前一提案“结束党治,实行宪政”的精神一致、相互呼应,但张君劢更强调成立战时行政院,比前一提案更进一步。

而陈绍禹等提出的《请政府明令保障各抗日党派合法地位案》,是请“政府明令”,而不是通过实施宪政方式“保障各抗日党派合法地位”,似乎与“宪政”无关。而且,只有“结束党治、立施宪政”,才能真正保障各抗日党派之合法权利。不过,陈案提出此要求,虽不是直接提出宪政问题而是立足于改善国内政治关系,但这也是各在野党派的一致共识和共同要求,更是实践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从而为日后结束党治、实施宪政奠定基础。

至于王造时、张申府、江恒源等人提出的议案,是以解决国内团结、加强抗战力量为中心,属于间接提出宪政问题。具体而言,江恒源领衔提的《为决定立国大计解除根本纠纷谨提具五项意见建议政府请求采纳施行案》,落脚点仍放在国共两党团结一致上,和陈案一样也是着眼于改善国内政治关系,但是把实施宪政列于首位,即强调了实施宪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张申府领衔提的《建议集中人材办法案》,重在针对国民党排斥异己、垄断政权、损害团结的事实,将“集中人才”提高到全国团结的高度,并通过“承认各党派之合法存在”、“推进民权主义,实施民主制度”等五项办法等来集中人才;王造时领衔提的《为加紧精诚团结以增强抗战力量而保证最后胜利案》,亦以强调“精诚团结”为中心,其建议办法的第三点强调“从速完成地方自治,实行宪政,纳政党政治于民主法制之常轨”。(参见闻黎明《抗日战争时期宪政运动若干问题的再研究》,《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5期)应该说这三个提案是以实施宪政为前提的。

因此可以说,中共和“三党三派”参政员在这次会上共联署提出了六个关于民主政治的提案,其中心主题均是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国民党“立即结束党治,实行宪政”。其中处于牵头地位的就是《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而孔庚提案由于起草的时间仓促,是国民党为了顺应形势的应对方案,也就是做一个原则上表示愿意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的姿态,因而字数很少不足百字,没有太多实质性内容。但就算是做个姿态,却也可以说是在“结束党治、立施宪政”的统领下。

三

邹韬奋之所以高度评价孔庚提案,除了有带着美好愿望或者说说客套话的因素外,恐怕也与他不了解其中内情有关。

据时任参政会特务秘书兼议事组主任、后任副秘书长的雷震在《中华民国制宪史》(未刊稿)中的记述:按照《国民参政会议事规则》,所有提案均先提交参政会秘书处,需经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大会讨论。因此,上述中共及“三党三派”的六个提案于会前就送到了参政会秘书处。六个提案当中,左、张、章的《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以及张、左、章的《改革政治以应付非常局面案》两个提案均是要求立即结束党治、实行宪政,使得国民党中央中枢异常紧张,于是命雷震将两个提案连夜送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处。那时国民参政会设沙坪坝,国民党中央党部设城内上清寺。雷震连夜乘一辆破旧汽车用手电筒照明赶数十里送提案至城内上清寺。参政会党团指导委员会的委员们马上挑灯研究对策,最后由这些委员们代拟了不到百字的《请政府遵照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案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开始宪政案》,并决定以国民党内最年长的参政员孔庚名义领衔提出,而置于各提案之首,以表示国民党内早已有实施宪政之意见,并以其内容冲淡左舜生、张君劢、章伯钧的提案。(转引自闻黎明《抗日战争时期宪政运动若干问题的再研究》,《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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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5期

由此可知,国民党对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宪政既不积极,也不了解。他们所想要的就是走走程序开会,做做样子制宪。

因此可想而知,提案提交大会讨论后,会遭到国民党参政员怎样激烈程度的反对。邹韬奋以“关于宪政提案的一场舌战”为标题非常详细地记下了当晚热烈场面(在此只能摘录部分内容):

我记得这个“扩大会议”是在一个晚间在重庆大学大礼堂中举行的。晚餐后即开始(大约七八点钟)。你起我立,火并式的舌战,没有一分一秒钟的停止,一直开到深夜三点钟模样,那热烈的情况虽不敢说是绝后,恐怕总可算是空前的。……那夜的主席是职业教育派的“来宾”黄炎培先生。国民党的“陪客”方面出马参战的有李中襄、许孝炎、陶百川、刘百闵诸先生。共产党的“来宾”方面出马“参战”有陈绍禹、董必武、林祖涵诸先生。青年党的“来宾”方面出马“参战”的有曾左李诸公。国社党的“来宾”方面出马“参战”的有罗隆基、徐傅霖诸先生。第三党临阵的有章伯老的“匹马当先”。此外,如救国会派、职教派、村治派、教授派、东北派等等,都有大将出来“交战数十合”!

抗日各党派,无论是在朝在野,对于要求实施宪政,都各有其提案。照理想来,大家的目标既然相同,似乎不会发生什么相差太远的意见,但在事实上这夜的辩论,在“来宾”和“陪客”之间显然分成了两个阵营。例如关于抗日各党派的合法保障问题,“来宾”们一致认为有必要,“陪客”们却一致大发挥其“不必要论”,辩论得异常尖锐化。“陪客”的衮衮诸公本身已得到充分的保障,所以感觉不到“有必要”,但在事实上,中国并不止“一个党”,现在只有“一个党”得到保障……

尖锐达到最高峰的辩论,当然要推“结束党治”这一点了。“来宾”们一致认为有此必要,一定要把这几个字加入决议案,“陪客”们却又一致大发挥其“不必要论”,一定不要把这几个字加入决议案,罗隆基和李璜两先生发言最多最激昂,老将徐傅霖先生也挺身而出,大呼“一党专政不取消,一切都是空谈!”当时空气已紧张到一百二十分。唇枪舌剑,各显身手,好像刀花闪烁,电掣雷鸣。我在上面说过,保留对于这个提案表决权的第三审查会添了不少临时“转移阵地”的“陪客”,如付表决,“陪客”是占绝对多数的,所以当时“陪客”有恃无恐,大呼“付表决!付表决!”主席势将付表决,大将李璜跳脚突立,大喊“表决’是你们的事,毫不相干,敝党要找贵党领袖说话!”于是不敢付表决。

时近深夜3点钟……关于宪政提案的一场舌战,才告结束。

邹韬奋将中共和“三党三派”在会场上互相联合,与国民党展开激烈斗争的情形描述得栩栩如生、绘声绘色,画面感和现场感十足。经过激烈辩论,国民参政会于9月16日通过了《请政府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实行宪政决议案》。梁漱溟悲观地认为:“这不过是在野党派感受国民党排斥压迫之一种反应;宪政明明不可得。”对于这个结果,邹韬奋也并不满意,他一针见血指出:

这是一个很冠冕堂皇的决议案。……例如“结束党治”是很具体的,但是讳言“结束党治”,只空空洞洞地说“实行宪政”,便“方便”得多了,又可解释为实行宪政当然要结束党治,但是以后我们在党报和党刊上可以看到许多文章,认为尽管实行宪政,并不结束党治。……

此外,邹韬奋还提到了往往被后人忽略的、在此次大会中和要求实施宪政提案相呼应的两个提案,一个是关于保障人民权利的再呼吁,一个是关于保障文化事业的再呼吁。

关于保障人民权利的再呼吁的提案,是沈钧儒等提出的《请政府重申前令切实保障人民权利案》。实际上,沈钧儒早在1938年7月举行的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上,就已提出了保障人民权利案,并经大会通过,但这仅仅流于形式或表面,对实际状况并不发生任何影响。于是到了此次会议,沈钧儒不得不对保障人民权利案再作呼吁。关于保障文化事业的再呼吁的提案,是邹韬奋等提出的《改善审查搜查书报办法及实行撤销增加书报寄费,以解救出版界困难而加强抗战文化事业案》。同样地,邹韬奋也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为争取出版自由、言论自由鼓与呼。因此,这两个提案也是与要求国民党“结束党治,实行宪政”的中心主题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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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20日,《新华日报》第2版报道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闭幕

可以说,左舜生、张君劢、章伯钧等“三党”领袖首次以联合领衔的方式提出《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是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发端的“第一炮”;中共与“三党三派”提出的其余提案则是与之相互呼应的“炮弹”。“三党三派”的团结协作也为日后统一建国同志会的成立埋下了伏笔。

以此次会议通过的成果为标志,以“三党三派”为主导的第三方面拉开了“晴天霹雳的宪政运动”的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