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赴港办报三个时间节点之谜
来源:韦东 [大] [小] 2026-09-30
1941年3月19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简称“民盟”)在重庆特园秘密成立。在次日召开的中常会上决定派梁漱溟去香港创办民盟总部机关报。然而,梁漱溟赴港办报过程却有三个时间节点颇令人不可思议:一是5月20日梁漱溟才到达香港(几乎历时两个月);二是9月18日《光明报》才在香港创刊(几乎历时四个月);三是10月10日《光明报》才以“启事”形式正式登载民盟成立消息(几乎距创刊时隔一个月)。
当中“一波三折”的谜团借助当事人后来的回忆才帮助我们解开。
民盟总部办报为什么要“舍近就远”不就近重庆而跑到香港呢?这在于民盟秘密成立后在蒋管区没有合法地位,不能公开活动,为打破这一局面则需在海外建立自己的喉舌。之所以选择香港,看中的是自1842年《南京条约》、1860年《北京条约》、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三个不平等条约逐步沦为英国殖民地,至1941年仍为英国管辖下的自由港,非但商品出入免税,人员进出也免除签证,如同上海英租界、法租界那样享有很大特权。不管是政治目的还是其他目的,国民党特务在香港显然不能公开胡作非为。
先说第一个时间节点。也回答行程的周折。时国民党当局对飞赴香港的机票控制很严,要有头面人物担保才能买到。梁漱溟欲从重庆搭乘飞机跑到香港,别说机票“一票难求”,只说凭“证明”买票找担保人就难。不过,梁漱溟赴港之行,实际得到了两个神秘人物(周恩来和李济深)的帮助。3月底,梁漱溟先到重庆中共办事处拜访周恩来,通报了民盟成立经过和已确定的政治纲领,同时谈了他受民盟委托将去香港办报的打算,周说:“到了香港可以去找廖承志、范长江等人,有困难他们会协助解决”,还建议“报纸的言论最好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讲话,以中间偏左的姿态出现”,并交代了联系办法。但梁漱溟是名人,被国民党特务监视,不能轻易弄到从重庆去香港的机票!于是,梁漱溟只有搭乘长途汽车先去桂林再做打算。一路上汽车辗转经过綦江、贵阳,才到达桂林,暂住在桂林的广西大学校长雷沛鸿处多月。尔后找到时任“国民党军委会桂林办公厅”主任的李济深求助,李济深深明大义不仅当即派其表侄、时任办公厅交通处长的黎民任打电话向航空公司担保,代买机票并护送梁到机场,还筹集了一笔港币交梁带走。5月20日梁漱溟才只身一人顺利抵达香港。
再说第二个时间节点。也回答办报的周折。梁漱溟5月20日到香港,但9月18日《光明报》才创刊,在这几乎四个月里,梁漱溟通过朋友帮助,才逐步解决以下一系列麻烦问题。
第一、办公地方问题:5月20日班机抵达香港后,梁漱溟首先的落脚点就是李济深长子李沛文家中,后还借住过作家许地山的家,经多次迁移最后才租到一座楼房的一层充当报社办公兼住宿的地方。
第二、办报人手问题:在重庆,民盟总部原本商定派梁漱溟先赴香港打前站,而后罗隆基、张君劢随后也赴港协助,但二人却一直没有出现;且民盟主席黄炎培原说去南洋募捐抗战公债途经香港时来会合,不料在梁漱溟抵港当日却离开香港飞回重庆。梁漱溟只好独自与各方人士接洽、商谈有关事项,至8月,办报的班子终于搭起来了,招聘的人员都是个顶个的人才。梁漱溟任社长,总经理萨空了,总编辑由黄炎培介绍的俞颂华(原在上海《申报》做过)担任。编辑人员多由金仲华、邹韬奋介绍。事实上,在梁漱溟动身后,中共方面便开始为他物色助手了。当时萨空了受胡愈之邀请,准备前往南洋办报,正要动身,已是中共党员的名记者范长江来了,他对萨空了说:你别去南洋了,梁漱溟先生要去香港办报,你帮帮他。邹韬奋也极力说服萨空了改变去新加坡的计划而留在香港。就这样,萨空了成了梁漱溟创办报纸的总经理。
第三、办报经费问题:梁漱溟只身一人抵达香港,携带的办报启动资金也就这么几笔:黄炎培、张君劢、左舜生、章伯钧各出国币1万元、梁漱溟6千元;途中得李济深资助港币4万5千元;邹韬奋代表救国会筹助5千港元(一说与后文范长江经手之南洋侨领捐款为同一笔,待考);后得四川刘文辉和云南龙云通过缪云台陆续赞助几万元。但开办之初用钱地方多,注册要交押金,请律师也要钱,还要付印刷纸张费等且报纸一天未发行,意味着滚动资金就收不上来,以报养报的既定方针就没着落。在香港负责中共报纸《华商报》的范长江托“南洋侨领有一笔赞助只需签收即可”的名义送来4000元港币。
第四、办报手续问题:在香港办报,登记就很困难,港英当局把守得很紧,要过这一关很不容易。对于知名度比较高的文人办报更难。因为香港政府恐怕办报刊的人有政治背景,怀疑“外江人”总不是安分守己者,使他们的统治发生危险。民盟欲在香港办报,得知消息的国民党当然不高兴,早在报纸筹办阶段,国民党就派其立法院副院长刘维炽赴香港,与香港当局新闻检查机构交涉,定要千方百计来阻扰和破坏。不过此时的梁漱溟,先前已请一个热心的朋友出面去登记,当香港政府问他为什么办报时,这位“识相”的朋友咬定宗旨说是要赚钱。要赚钱是他们认为最可钦佩的大志,至高无上的美德,所以这一难关也被通过,得以办完注册手续,缴纳了押金4000元港币,并且聘请了法律顾问,报纸已是合法。
后说第三个时间节点。也回答登报的周折。9月18日,正值“九一八”事变10周年纪念,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在香港创刊发行。但为什么不在第一期就发布民盟成立的“爆炸性”新闻呢?其原因:一是来自香港新闻检查机关的刁难。《光明报》创刊的第一天,发刊词就给开了“天窗”,在梁漱溟前去交涉时听到的答复竟是“这是奉命行事”。 尔后报纸大样天天送检,许多文章经常被删节得文句不通。要把民盟成立宣言和政治纲领这样重要的文件在见报前拿去送检,那肯定不能通过。二是来自民盟内部的意见分歧。首先是政治纲领内容的意见分歧,早在重庆时政治纲领即由梁漱溟拟好并且经过众人修改讨论通过,但在距离报纸创刊出版前一个多月,黄炎培托人由重庆带来密函并抄件,主要意见是为避免使国民党感到刺激,在共12条纲领当中有4条作为保留意见暂不发表,这4条内容包括反对由国库负担国民党费用,反对特务机关等(即把直接指向国民党的有力条文暂付保留)。后来经过香港与重庆多次信函往返,由梁漱溟在原来基础上另外起草一个10条纲领,新的纲领虽然经在重庆的民盟成员同意,一字不改,但在香港的盟员周鲸文、徐梦岩等人却坚持删去第4条“拥护国民党执政,为抗战建国纲领之执行”,而在第2条“结束党治”下增加“仍委托国民党执政”等字样。后来修改为“督促并协助国民党切实执行抗战建国纲领。”其次是成立宣言发表方式的分歧,本来按照梁漱溟的主张,民盟的成立宣言和政治纲领在发表时应当具名民盟的主要负责人以表示庄重,但被推为主席的黄炎培先是在3月份提议将政治纲领分别先后发表,后在8月19日、20日又突然表示环境不容其出名参加民盟,并希望留在民盟之外而不告而辞去主席一职,使得青年党的曾琦得以提出宣言和纲领发表时不以黄炎培或者“三党三派”任一方具名的主张。万般无奈中只得服从不具名发表的意见,便形成最后登报的两份民盟文件是不具名的。
按预定时间,既然已经错过9月18日“九·一八”事变10周年纪念日这天登报,则确定必须在10月10日那天《光明报》就要登载民盟成立消息。为什么非在这天呢?因为1912年9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为纪念辛亥革命,将武昌首义的公历时间10月10日定为国庆日,民间又称双十节,此时登报意义非同小可。然而如何应对香港新闻检查机关的刁难呢?这时候总经理萨空了出了个好主意:将宣言和政纲放在刊有报头那一版的广告栏目上,因为按规定,报纸广告栏目大样是不用送检的,这样就可容易躲过送检被扣这一关。后来就是按照萨空了的主意办理,同时通知印刷厂增加印数,出售时又特别减收报费,尽力扩大当期的发行量。1941年10月10日这一天,刊登着《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的主张纲领》的《光明报》终于在香港街头各处公开出售,与广大的读者见面了。10月16日《光明报》又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成立宣言》为题,发表社论,对民主政团同盟的性质、宗旨、由来和特点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申明。同时并将这两份民盟文件由陈友仁(原孙中山秘书,曾任国民党政府外长)、陈翰笙译成英文,向欧美各国在香港的通讯记者介绍,并由各国记者向英国、美国及其他国家发布消息,当即引起国内外的广泛注意。10月20日,黄炎培应邀来香港在胜华酒店举行茶话会招待文化界人士,向与会者发送其题为《我之对于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文章,随后他返回重庆。这就是民盟《光明报》创办的大致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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